煮鸽子好吃吗?

仲孙德颖仲孙德颖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个我还真做过,那还是20多年前了。 那个时候在《大众电影》上看过一篇文章,记着有个情节是,主人公把炖好的鸽子捞出来放在盘子里,端给我父亲,说:“二哥,来,吃吧!” 我那时年纪小,不懂事,就问作者为什么要给画里面的人起这么个名字(二哥)。 后来慢慢长大,读了金庸的武侠小说后,才了解什么叫“二哥”。 那个年代的文青们,都有啃指甲和拔毛的癖好…… 所以,我才理解为什么我要把这篇文章贴在这里: 文中“二哥”指的就是他笔下的主角,一个穷得连饭都吃不上,却还要买电影票看爱情片的,文艺女青年(这个词儿也是我后来理解的)。 她的故事很简单: 某天,她走在街上的时候,遇到一个小男孩在卖艺,遂花3块钱买了小男孩的表演,小男孩说要100元才能买到他的真功夫。二哥以为男孩子是开玩笑,就拿出钱来要男孩表演。不想男孩当真了,就要耍她。二人于是约好在某饭店见面,由二哥付清款项。 二嫂知道二哥的喜好后,非常生气,遂带着弟弟去找二哥算账。

姐弟俩到了约定的饭店,发现桌子上有份已经冷掉的炖鸽汤。 二哥此时正坐在马路边,盯着自己的手发愣…… 不光手指被啃得干干净净,就连手指上的戒指都不见了。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