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士顿被否原因?
从企业自身讲,上海威士顿被否的原因应该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公司经营存在问题。首先,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由 2015年的6.3亿元下滑至2018年6亿元的水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978万元、-6,868万元和-8,463万元,现金流情况亦不乐观;其次,公司客户集中度过高,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8%、71%和 61%,存在较大风险;公司的研发费用率长期低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作为一家从事生物医药业务的企业,研发能力较为薄弱。
二是公司财务情况有待进一步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5亿元、1.9亿元及 2.3亿元,但同时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却分别高达 1.8亿元、1.8亿元和 2.2亿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在报告期内发生大额现金支付且从未办理银行取现业务的具体原因以及真实性,并充分揭示可能面临的风险。三是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本次IPO过程中,发行人申报程序瑕疵较多,申报文件中出现大量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如:存在两次申报文件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情况,2016 年申报文件中存在会计差错更正情况,2017 年申报文件中没有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影响,以及 2018 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多计 1,347万元的情形等,可见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的尽职调查不够细致,导致出现诸多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