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资产怎么评估?
融资租赁资产是指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形成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未实现融资收益、担保余值、未确认融资收益等五个科目构成。下面为大家介绍下融资租赁资产怎么评估吧:
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应收融资租赁款是承租人应付的包括初始直接费用在内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在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设置时,其借方登记融资租赁产生的全部应收款项,其贷方登记收到的应收融资租赁款项,期末借方余额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余额。在租赁期开始日,企业应当将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金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按最低租赁收款额,贷记“租赁收入”。
在融资租赁中,未实现融资收益是未实现的利息收入,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是对剩余租期内累计未实现融资收益的重新分配过程。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方法有实际利率法和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实际利率计算一定期间利息收入的摊销方法。实际利率是初始直接费用调整后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时所折现的内含利率。新准则推荐采用实际利率法。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是一定的,在融资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内保持不变,而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下,利息收入随着未实现融资收益余额的变化而变化,因此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下总的利息收入小于实际利率法。为了使不同时期采用不同方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具有可比性,在选用直线法或年数总和法下确认的利息收入时,需要按实际利率法进行还原。
2006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出租人应当在“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下设置“坏账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出租人应当计提的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出租人计提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方法与计提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方法一致。即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