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备案在哪里?
新《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了“公募基金”的内涵,并指出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的相关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的制度规范和操作流程。 也就是说在基金监管层面已经对公募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提出了要求。 根据该法的条款,公募基金主要涉及五类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服务机构以及基金的监管部门。 上述主体在法律层面都规定了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并分别适用不同的监管规则。 具体到备案环节而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基金管理人设立或者变更事项,应当在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表上市声明,并按规定报送相关文件至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据此,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备案流程大致为:准备备案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取得备案通知。 但需要注意,不是所有的基金管理人设立的基金产品都需经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部门规章,下列两种情形无需进行备案:
1.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业协会的普通会员;
2.基金管理人设立基金时,其所有股东均为非金融机构且其股权结构清晰,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50%。 另外,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备案结果以适当方式向投资人披露。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目前基金业协会网站已上线备案通道,但据协会负责人透露,目前备案制度仍处于试点阶段,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例如不同区域的受理人员可能对此有不同的理解,导致出现同类型申请不同的处理情况,建议大家在实操过程中做好与协会的沟通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