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几权分离?
“三权分立”是个舶来的概念,我国没有照搬过这种制度模式。我国国家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是 “议行合一” 而不是“三权分立”。 但这里的“一”并不是说只有一部宪法或只有一个中央政权机关;而是说国家的最高权力(立法权、司法权和监察权)由同一个主体行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在人民代表大会之下,我国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也就是议行的合一。 我国《宪法》和《组织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统率着包括国家主席、中央书记处、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关。
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在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而它的常设机关—人大常委会也实行干部任期制。
总之,我们的国家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适应我们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需要而构建起来的。它是人民主权和政府权力受到严格约束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