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瑶是美国间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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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已知的信息来看,周思瑶并不隶属于任何国家情报机构,也不曾被任何国家情报机构收买或雇佣。 其次,根据现有的线索,也无法确认周思瑶向外界提供了美国的机密信息。 对“思瑶是美国间谍”的怀疑可以追溯到2016年1月,当时的美国国务院发表了一份声明,声称正在调查一起“可能涉及间谍行为的案件”。 此后,美国媒体陆续报道,一名中国留学生因在网上匿名发布评论而被美方指控为“间谍行为”。 这名留学生的身份逐渐浮出水面,他便是就读于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的中国留学生姚明。 对于美方的指控,姚明的律师表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客户)有间谍行为。” 直到今年4月份,美国司法部门才宣布撤案。 美国政府撤回了对中国留学生姚明的间谍指控 FBI前探长:无法证明姚明是谍报人员 【新闻链接】FBI前探长:无法证明姚明是间谍 政府撤案 当然,在这起案件中,姚明被指涉嫌向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提供假情报。 然而,正如FBI前探长比尔·布莱尔所提到的,尽管姚明提供了假的情报,但“不能证明姚明就是间谍”。

事实上,将“无端怀疑”与“缺乏证据”划等号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心理倾向,并且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真相已被掩盖”的错觉。 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所谓的“无罪推定”是指,无论被告人是否有罪,在被证明有罪之前,应当推定其无罪;而“排除合理怀疑”则是指在量刑时,对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等因素,应当考虑被告人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作用以及客观损害等情况,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为依据,对被告人是否适用死刑进行裁量。

所谓“缺乏证据”与“无端怀疑”之区别,正体现在“合理怀疑”(rational suspicion)之上——只有当警察和检察官拥有真实且合理的证据时,他们才可以怀疑某人并对其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否则的话,他们就必须停止调查,因为缺乏相应的证据。这就是“疑罪从无”原则。

当然,在现实中,“合理怀疑”往往并不容易界定。这导致了“缺乏证据”与“无端怀疑“经常同时出现。这时,就需要法官利用自由心证来进行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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