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能持有格力多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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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整理了下最新的资料,宝能集团(下称“宝能”)持有的格力电器股票情况。 具体见下图 在上图的基础上做个简单的数据梳理与分析: 一、宝能与董明珠的恩怨情仇始末 二、目前宝能持有多少格力股份 三、若全部兑现,对股价的影响有多大 四、可能的应对手段 五、总结 以下是原文 近日,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怒怼投资者,在回应是否希望宝能举牌增持时,董明珠表示:“不欢迎!”“他们(宝能)是拿着人民的资金,去增加自己的资本力量……”。而在此之前,因投资方迟迟未兑现增资计划,已经引发格力内部一些高管层的分歧。

1.二度收购,宝能持股达10% 根据此前协议,2015年4月17日,珠海瑞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瑞盈”)认缴增资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6亿元,获得格力电器1.86亿股,占本次增资完成后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0%; 2015年9月份,广东宝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兴资产”)认购珠海瑞盈基金份额,成为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至此,从2015年的两轮交易来看,宝能合计持有格力电器10%的股份,成为格力电器第三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投资全部来自于金融租赁业务,即宝能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取得格力电器的股权进行投资,也就是说,本质上这些股权还是属于格力的,只是临时借给了宝能使用而已。 根据当时协议,前两次融资到位后的满一年后,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格力电器5%的股份。如果购买,则必须一次性支付完毕。

2.三方协议,转让价格12元/股 2017年4月份,深圳市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微众银行”)、宁波金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云网络”)和天津鑫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称称为“南昌鑫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丙方,与甲方格力的控股子公司格力财务公司以及乙方宝能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约定由丙方为甲方向乙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2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化5%,还款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

同时,为担保还款事宜,甲方将所持有的格力电器2.7亿股股份质押给乙方,丙方则提供等值的人民币财产或财产权利作为质押物,向乙方出质,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同意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质押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或优先清偿乙方债权,或折价归乙所有并负责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随后在2017年4月份至2017年6月底期间,上述股票质押登记均陆续完成,乙方累计获得12.98亿元借款。

根据当时协议,各方确认,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有关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2元/股,转让总价款=标的股份数量*转让价格,且各方同意,转让价款自交割日起计的利息,由受让方直接支付给出让方。

3.回购协议,支付10亿元补偿 金云网络、深圳微众银行与格力电器于2017年8月22日签订《补充协议》,就前述《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项下的还款事项进行调整。

协议显示,鉴于乙方尚未开始出售证券,且考虑到继续持有证券会对甲方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双方的财务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市场波动给双方可能带来的损失,经协商一致,确定如下: 一方面,乙方应于收到首笔款项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回购甲方所持上市公司2.7亿股股份,回购价格等于乙方实际出借数额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另一方面,如乙方未能按期足额收到应付款项,则每逾期一天,须按逾期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甲方承诺,如在回购条件成就时拒绝或者未按约履行回购义务,则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导致乙方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以及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协议还称,当任何一笔款项逾期超过三十日,则视为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须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全部款项,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对于此份协议,有业内人士评论称,实际上这是一份“退股”协议,“由于无法实现在董事会层面干预公司的决策,又不想失去作为一个“好姑娘”的名声,所以只好采取‘退股’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不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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