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持有多少股份?
这没有定论,取决于几个方面,比如公司性质、股东人数(是否具有法定人数)、注册资本等。 例如:
1、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之比不得低于一:七。 第一百三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由公司登记机关及时登记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即使公司注册资本不显示在营业执照上,也不代表公司不需要实际出资,因为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只要发生下列事项之一,就必须补缴实收资本:
1.变更股权;
2.办理注销登记;
3.办理企业改制;
4.其他涉及注册资本变动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