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股份什么时候复盘?
根据上交所公告,自2018年4月13日起,旭光电子的股票将暂停上市。 原因如下:
1、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39亿元、7.02亿元和4.0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8843.83万元、-5916.99万元和-6638.93万元。
2、2017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上升,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3、2017年1-9月份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2.44%;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98%。
4、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公司负债合计为13.88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3.19亿元,而货币资金仅为2.35亿元,存在较大金额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且偿债能力弱的问题,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
*ST旭光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未来连续20交易日收盘价均不能达到面值1元,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而对于投资者,在所持股票可能被强行平仓后,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进行赔偿吗?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因下列情形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投资人可以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虚假报告而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虚假陈述侵害的投资者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二)因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投资的决策直接或间接产生重大影响,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