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都有哪些方面?
我们通常所说的创新,是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发明和发现,但是,这些仅仅是创新的表面现象而已,本质上,创新是知识的生产过程,这一过程的最终产品是知识。我们可以把上述那些发明和发现的科技成果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利用现有知识和手段可以迅速推导出来的;另一类是即使运用现有的知识和手段也无法迅速推导出来的。前者是容易的创新,后者是难的或者叫困难的创新。对于前一种创新,一般不需要特别丰富的知识基础,也不需要特别艰巨的探索过程,这种创新往往容易被忽视或低估。然而,正是因为它的“易”,才会成倍增加,成为技术创新的主要来源之一。后一种创新则相反,需要极为厚重的基础知识和长时间的摸索才能取得突破,但一旦取得突破,其成果往往是原创性的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无论是容易的还是困难的创新,都是人类认知世界的努力过程,这个过程的结果都是新知识。从知识的生产角度看,创新毫无差别,都属于知识生产的范畴。我们应当对所有的创新给予平等的重视,无论它是发生在技术领域还是发生在非技术领域。在评价创新时,也应当一视同仁,避免用技术领域的标尺去衡量非技术领域(参见本书第一章)。
人们常常把某些已经过时的知识也称作知识,比如,某位先哲的某一学说或某一理论。这些已知的知识,虽然通过实践检验已经被证明是正确的,但却没有产生新知识,因而不属于知识的范畴。我们不能以为因为某个已知原理曾经被正确预测了某种现象就认为这个已知原理也属于知识。事实上,许多已知的定理和定律在它们的应用范围里都是绝对正确的,但这些已被证实了的正确性却不能增加有关这些对象的新知识。例如,牛顿的运动定律之所以被认为是正确的,是因为它总能准确地预测物体运动时所应遵循的规律,也就是说,牛顿定律能够提供足够多的关于运动规律的知识,但没有增加新的知识。作为知识的更新,牛顿定律不能直接用于指导超光速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