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股市是几开头?
198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并开业交易,同时公布《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部规范股票市场的行政法规。按照这部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当时的股票市场实行的是“T+0”的交易日制度,即当天买入的股票,可以在下一个交易日卖出;同样,昨天卖出的股票,今天也可以买进。 然而,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当时电脑等现代信息技术条件有限,无法实现实时交易,且监管力度不够,出现了“T+0”的交易制度异化——有的投资者通过大量的连续买卖,从中牟取暴利。
为了遏制这种非法获利的行为,保障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1995年12月28日,国务院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法》和《证券法》,明确“证券交易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任何人操纵证券市场”等行为。同时,明确规定了以违法手段获取的利益,除依法退还外,还应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
基于这样的法律背景,深交所于1997年开始试点“T+1”的交易制度。经过反复测试和论证,从2001年起,我国股票市场开始全面推行“T+1”交易制度。 “T+1”交易制度的优点在于能够有效遏制投机行为,减少市场波动。其缺点在于增加了投资者的操作难度,降低了资金的利用效率(因为今日买入明日才能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