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才两个月能离婚吗?
樊红最佳答案
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协议离婚的。如果一方不同意那就只能诉讼离婚了。 孩子那么小,离婚总是会影响孩子的。所以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希望还是不要离婚。实在要离,那也等孩子大一点吧!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如果只是因为婆媳关系不好而导致的想离婚,那真的要问问自己,是不是真的爱自己的老公;如果是,那就应该想想如何改善婆媳关系。毕竟婆婆没有义务帮着自己带孩子;老公的孝顺也只是对父母的,而不是对自己的。
如果是因为丈夫出轨想要离婚,同样也要弄清楚自己的心。是不是还爱他/她。其实男人很单纯的,你对他好他也就对你好;你对他冷他也就对你冷。但女人却不一样,女人是水做的,是心软的。只要丈夫愿意回头,多给他一次机会吧!说不定他能改呢!毕竟日子还是自己过。 当然这种过错并不影响在判决离婚时无过错方要求精神赔偿的权利,同时,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可以适当少分或者不分给过错方。
如果是因为性格不合,那就更需要相互包容了。两个人从陌生人到相识、相知到相爱多么不容易啊!且行且珍惜吧! 如果只是因为感觉婚姻不到头了,那也要想想是不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毕竟婚姻是需要双方共同经营的。如果只有一方努力,那不就相当于搬砖嘛!
法律对于女方在哺乳期的条件限制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从而限制男方随意提出离婚。因此如果女方在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是不能处理的,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是可以处理的。
女方在怀孕哺乳期,具体而言包括三个阶段,指从怀孕之日至小孩出生后一年内。在女方哺乳期的限制条件仅限于男方提出离婚的情形,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此限制。如果双方在女方怀孕分娩后一年内自愿协议离婚,同样不受此限制。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双方本已协议好离婚事宜,只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女方在此期间突然怀孕的,也不受此期间的限制,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之所以对于女方在哺乳期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是因为在女方在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经济能力、心理上、身体上都比较脆弱,如果在此期间被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在离婚中会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其本人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受到严重侵害。
对于女方在怀孕哺乳期的情形,如果法院立案,也并非立即就能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男方在此期间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应裁定不予受理,若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起诉。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如果确有必要,如女方受男方家庭暴力等严重危害其人身安全情形的,或者双方确实存在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情形的,法院可以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