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统怎么选?
从历史来看,国家主席(主席台上的那个)是由中央政治局全体成员投票产生的;而从实际选举情况来看,则是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成员推荐的少数人(通常七人)先选出来,再交给全国人大投票决定(被推荐的人不一定要当选,因为有些人的选票可能不及半数,这样就需要其他候选人进行第二轮甚至第三轮投票,直到有人当选为止)。 至于副主席,历来都是由最高领导人提名,全国人大投票决定的(有时因为特殊情况,会增设新的副主席,这一般是为了解决民族、宗教、军队等专门问题,而设置的一名或若干名副主席是没有具体分工的,只是荣誉职务)。
作为“第二顺位”的国家副主席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当“第一顺位”的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席代行主席团和委员会主席的职责是完全合适的。但一旦正副主席都因故不能履行职务,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任命一名负责人代理工作也是完全合理的。在正常情况下,这种由全国人大委任的代理人是不会有很多具体职责的,他的主要任务就是尽快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以决定应对办法并选举新领导人(如果这次会议无法达到目的,那么国家政权就处于危险之中了)。
当然,遇到这种情况的概率是很小的,新中国历史上尚不存在这种需要。改革开放后面临的最险恶的形势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当时全国人大陷于停顿状态,但是党领导人民进行了顽强的斗争,保证了政权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