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发展方法有哪些内容?
幼儿园发展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要有固定的活动场所。
2、要有相应的教学设施和设备。
3、办园人员需达到要求。每个幼儿园都要有园长,并要建立行政管理和教师定期学习制度。办园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经过省级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其他教职工,按办园规模合理配备。
4、要有健全的安全、卫生制度。
5、实施学历补贴。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入学测试,经过审批,对有工资优先权的教师采取学历补贴的形式,颁发国家统一制作的补贴证书。
6、保障教师待遇。办园当年起,对招用并考核合格的家庭幼儿教师,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教师,按有关规定争取政府的资助。保障公共权益,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幼儿园收费政策和标准要求。
7、要保证幼儿伙食质量。
制定科学合理的食谱,按照营养均衡、多样化、少而精的原则选择食品;建立完整的食品卫生管理体系和严格的自查制度;食品(包括外购成品或半成品)的存放、加工、烹制、存放食物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环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暂行规章》的规定。
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支持措施:
1、保障入园幼儿的人数,通过减免租金、直接补助、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等方式扶持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条件的幼儿园的创办和开展保教活动。
2、对民办幼儿园的数量、规模以及办学层次等有优先发展、合理布局的具体规定,防止出现盲目发展和恶性竞争。
3、对办学经验不足、条件薄弱的民办幼儿园,地方财政可以给予场地、设施的投入;对取得办园资格但尚达不到省颁办园标准的幼儿园,可由地方政府制订具体标准,逐年递升,以促进办园条件的逐步达标。
4、教师聘用规定。民办幼儿园应逐步采取竞聘上岗制度,拟聘园长、教师要提前向社会公示,聘任合同规定,受聘教师要享有为幼儿保教工作指导权、参加学术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的权利,以及根据具体情况享受与其他教师平等的专业培训、评比颁奖称号等同样权利;对做出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接受保育教育的幼儿人数占总幼儿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且幼儿园办园条件达到省颁办园基本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当地政府可给予办园经费补贴,其标准应高于同区域同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并可逐年递升。对实行成本核算的民办幼儿园,非营业外收支项目,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地方政府在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时,可以予以合理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