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科技挺了多久?
1. 先说一下本人与千方的“缘分”,2005年刚入校园接触电脑时便接触到百度的搜索推广(当时叫百度竞价),由于学校附近有一家做百度代理的代理商(北京华育新世纪),因此也接触过他们的易搜软件,后来进入千方工作后又陆续用过百度的其他产品。简单说,本人是伴随着百度和千方的成长一路走来的。
2. 再说说大家对千方的评价吧。个人认为,在业务方面,作为以提供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解决方案为主营业务的科技公司来说,其业务涵盖范围之广、交付成果之优是有目共睹的;在风控管理方面,作为一家深交所上市的公司,其在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合规经营方面的措施和力度也是行业领先的,尤其是在最近国家大力治理互联网金融监管背景下,作为金融科技行业的领军企业,其规范经营和主动抵御风险的意识和做法应该给更多同类企业借鉴和学习。
3. 再来说说这次事件。正如楼上的朋友所说,此次事件的爆点在于“有罪推定”,我不否认司法程序中存在“先入为主”的可能性,但显然本案并非如此。目前网上的文章和新闻大多停留在对事情表象的描述,我认为,作为一家专业的科技企业,其更应该从专业角度去分析和看待问题,而不是随大流凭感觉。本案的关键不在于百度是否应该为欺诈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在于百度作为一家商业机构在提供信息服务时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由此引发了后续一系列的事件。我注意到,在事件中,百度先后发布了数份声明,内容上逐渐细化,观点上更为明确,这也反映出一个成熟大公司对待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4. 最后说一说我对这件事的看法。首先,我赞同百度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做法;其次,对于媒体和公众将此事上升到法律层面进行讨论我表示理解,毕竟这是司法机关正在审理的案件且具有社会普遍关注度,但我觉得大家没必要把此事过度解读。 最后,我想说的是,任何一家企业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自己的业务,金融科技企业更是如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