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企业税有哪些?
美国的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是征收公司利润的税收;而薪资与分红等收入则交给社会保险(FICA)。 1986年前,联邦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基础是公司的应税收益(taxable income),即公司净营业收入扣除成本、支出及亏损后的所得;从1987年开始,联邦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基础改为应纳税收入(taxable income),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是否扣除利息费用。
在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各项可以扣除: ①业务方面的成本、支出和损失;
②非业务方面的费用,如债务支付的利息、股息以及清算和破产的费用等;
③为取得收入而缴纳的税款,包括联邦增值税、销售税及其他类似税项,但已计入产品成本的税款不予扣除;
④州和当地政府征收的税款。 对某些特定性质的生意,税法还有特别规定。例如,商业贷款的利息在美国是不能抵免的,因为商业贷款的利息被认为是为获取收入所付出的代价,不能成为税务上的扣减项目。与此相对照,美国政府债券的利息则是可抵免的,因为这些债券的收益被看成是一种投资而非获利。
对某些高科技公司,美国实行税收优惠待遇。1980年通过的《经济复兴税法》规定,新开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头几年可免缴企业所得税,以后缴纳的税额可给予部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