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如何拆分资金?

寇明伟寇明伟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先搞清楚,这个“拆”是什么意思。 如果意思是,把资金从某个股东转移给另一个股东(比如一个中外合资企业里,外方想把钱转移到自己在国内的个人账户)——这根本不可能,因为资金是公司的财产,不是股东的资产;股东只可能从公司获取利润和股息。 这种转移是不可能的,不过可以考虑其他方式,比如由甲投资者借给乙投资者,然后让乙偿还,至于中间差价,双方自行结算。但这样的话,税务局肯定不高兴了:你避税也太明显了吧! 2.如果意思是,把资金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拆”字面意思的“拆”。 理论上是可以实现的。比如,我是一家有限公司的股东兼法人代表,我可以用我的银行账户直接划款到公司账户吗?当然可以。这就是我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结果。如果公司账户没钱,而我作为法定代表人又有能力还款,那么,我就得还这笔钱。

3.如果意思是,用借款、预付账款等名义,将资金暂时转到其他账户——这实际上是不合理的,除非你能证明该笔款项的真正用途。如果税务部门发现你们账面上的预收账款与实际收到的款项不一致,他们有权要求你补缴税款。

通子瑞通子瑞优质答主

目前许多企业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况,通常发生拆借行为的两方是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比如母子公司之间、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姐妹公司之间等等。如果涉及的两方是不同国家(地区)的居民企业,那么发生的利息支出除了需要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和债资比限制外,还要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拆入方企业实际支付给有关联关系的境外企业的利息支出,凡没有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有关规定进行税务调整的,其支付的超过按照规定计算出的部分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利息支出除了要符合债资比限制外,还要符合实际利率不超过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规定。

一些居民企业特别是合资企业,为了规避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限制,可能会采取以下的资金拆借方式:境外关联企业先把资金拆借给境内的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再由该第三方把资金拆借给有实际关联关系但不能确认存在关联关系的合资企业;也有可能境外关联企业先把资金拆借给境内的子公司,再由子公司拆借给合资企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在上述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方式中,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合资企业的母公司都有向境外关联企业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因此对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合资企业的母公司取得的货币形式的收入,即取得的本金和利息,要作为应税收入总额。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取得的本金转借给合资企业的所得,要全额计征企业所得税,不能作为费用在应税所得前扣除;合资企业母公司取得的本金转借给合资企业的所得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的条件确认。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