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月的孩子能打掉吗?
1,妇产科不是儿科!请不要把孩子给妇产科!!请去看儿科!!! 2,无论什么理由,7个月的胎儿已经是一条生命了,从法律上来讲,不管是经孕妇同意还是未经孕妇同意,任何人为的使胎儿停止发育或者导致死亡的医疗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所以不管医院还是个人都没有主动提出终止妊娠并且实施治疗的义务。需要母亲或者父母亲自去申请并签字同意。
3,引产术中发生并发症的概率要远远大于足月分娩,一些严重的并发症甚至有可能危及产妇的生命。因此并不是像足月分娩一样可以预见风险且由医护人员负责监护的。医生在手术前必须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后果向家属告知并签字确认。
4,任何一位妇产科的医生面对一个没有签同意书擅自来的患者以及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的情况时,首先想的是救人,其次才考虑违规的问题。但是一旦因此造成了不良后果,医生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医生见死不救,同样会被追刑责。
5,打胎药是口服药物,主要用于停经49天以内的无创性终止妊娠。但若怀孕时间超过3个月,采用药流的方法清胎囊,则有8%的药物流产失败率。而一旦出现流产不全、大出血等情况,就需要进行清宫手术,这对子宫造成的伤害与直接做人流差不多。 所以孩子无论多大,打胎毕竟是对母子俩的伤害。能留住就留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