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队叫什么?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由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设在各解放区的军事代表机关、各部队首长和各野战军及各军区首长所领导,并由中央及各级党的军事委员会直接掌握的人民军队,由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武警部队等军兵种组成,是中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长期坚持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展起来的。
解放军现役由10个集团军、7个战区海军(各1艘901型综合补给舰、1艘903型综合补给舰、3艘054A型护卫舰、4艘052C型驱逐舰、3艘052B型驱逐舰和2艘051C型驱逐舰,战区海军陆战队下辖3个陆战旅)、3个战区空军及2个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武警部队(各1个情报侦察、战电导、信息工程、航天工程、国防科技、网络安全、信息防卫工程大队)、北京卫戍区及中央政治局、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各军区及军兵种(包括解放军总部分别在各大军区、北京、广州所辖的直属单位)和军队院校、科研、文工部队、工厂及农场等驻防部队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前身是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的中国工农革命军。工农革命军于同年9月开始改称中国工农红军。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工农红军和抗日游击队分别于1937年8月、12月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后改称第十八集团军)和新编第四军。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八路军、新四军和华南人民抗日游击队,恢复了人民军队的称谓。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人民军队于1948年11月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下辖东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华北野战军和西北野战军,以后又增加中南军区、西南军区所辖部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解放军在中央军委和总总部的统一领导下,先后整编为各野战军。1952年8月,各野战军改为军区,分别担负各军区区域内的防御作战任务。1955年5月,根据中央军委决定,陆军正式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原隶属陆军的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和防化学兵等兵种名称分别独立,1960年重新改为陆军建制。1954年2月,中央军委决定将海军、空军、公安军和防化学,工程工程兵分别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和防空部队,同年11月,公安部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1955年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1957年7月公安军全部改为公安部队;1968年1月,又将公安部队与武装警察部队合并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958年10月,组建陆军第13集团军和北京警卫区(即北京卫戍区),同年9月至1959年5月,第13集团军、北京卫戍区和广东军区、湖南军区、湖北军区、贵州省军区、云南军区所辖部队统列入南京军区建制序列,称“南京大军区”。1960年2月,海南军区、广西军区和云南军区分别从广州军区、昆明军区建制内划归成都军区领导指挥。1964年5月,成都军区部队领导机关由成都迁昆明,昆明军区建制部队由成都军区领导改为昆明军区领导,6月,第13集团军、北京卫戍区和南京军区第27、第30、第31、第33、第34、第41、第42军等所属部队从南京大军区建制内归建南京军区,11月,海军东海舰队所辖舰艇部队从12大军区建制内归建海军东海舰队。1966年7月,组建战略导弹部队,翌年5月正式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由总总部直接领导指挥。1975年恢复第二炮兵司令部、政治部。1982年6月,将防化学兵、通信兵和铁道兵分别改称中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