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什么时候出现?

翟兴兴翟兴兴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独立战争的《邦联条例》第七条和宪法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国会是美国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根据这些条款,国会于1789年3月4日在纽约市举行第一次会议。 当时,国会两院同时运转,但只有参议院有权选举产生总统。

1789年时,众议院和参议院都没有具体管辖范围之分,也就是说任何议题都可以在两院之中或之间进行讨论并形成法律。这种结构导致国会内部议事程序混乱、效率低下。由于一个议案可能同时在两个议会中进行讨论,因此出现了“重复投票(double jeopardy)”的现象,使议会的权威受到损害。

为了扭转这样的局面,1789年5月,国会两院联合通过了《合众国参议院及众议院组织法》。该法规定除外交事务和财政拨款之外的所有立法程序都在众议院进行,而关于财政拨款的立法权限则由国会两院共同掌握。这样,国会就从无政府状态走向了分权制衡的宪政体制。

虽然国会两院都有权做出决断,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许多重要问题上的决策是需要国会两院达成一致才能做出的。于是,国会在运作中形成了一些惯例和经验法则以供议员们在做决定时参考。例如,如果一项提案在众议院得到多数票支持而在参议院得到最少票反对,则该项议案即为合法并通过;相反,如果一项议案在参议院得到多数支持而在众议院得到最少票反对,就意味着该项议案即将成为法律。

根据宪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联邦法院的法官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同意确定。据此,国会获得了对联邦政府主要机构(包括行政部门和国司法部门)的监督权。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