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股份会不会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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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首先,对股票不熟悉的人往往会对股票的涨跌幅度没有概念,因此会问“这个股票跌了这么多是不是要破产了啊”或“这个股票涨了这么多是不是要上市啊”之类的问题。在这里,需要明确一点,无论是大盘股还是小盘股,其代码前的缩写代表的意义都是相同的,即“ST”表示该股票有退市风险、“*ST”表示该股票面临退市的风险极大。

第二,解释一下为什么有退市风险而不一定会退市,退市的流程又是什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及6.4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5条和6.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财务异常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可能被相关主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公司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交易所在知悉上述事项后,将启动相应的退市程序。

但是,深交所同时规定,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书面文件中载明的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且并无明确处罚意见的,交易所可以确定该次行政处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并据此开展退市受理、审核程序。

可见,是否退市的关键点在于涉案违法事实是否足够严重,而不仅仅是存在退市风险的警示。第三,分析一下本案中个股的情况。从已经披露的信息来看,中葡股份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是2014年虚增资产18亿元,并由此误导投资者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10万元以下亏损不予披露)。

根据《证券期货市场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如不存在应当调整重大错误的审计报告,且虚假陈述行为对于信息披露文件不具有重大性的,可以不撤销相关公告,但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并在相关公告中明确虚假陈述的性质和责任认定结果。对于具有重大性的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行为,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更正即可;对于其他虚假记载行为,在后续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中逐笔更正。

如果中葡股份不撤掉2014年年报及其后的所有报表,那么仅就2014年的虚增事实而言,并不满足重大性条件,相关的虚假陈述也就不具有可撤销性。不过,由于此前已有先例,如长春经开(000617)2009年的虚假陈述后被撤销,故也不能排除中葡股份可能会被撤销2014年年报的可能。

需提请注意的是,即使中葡股份最终被撤销2014年年报,按照相关规定,该年报也被视为自始无效,但该虚假陈述行为的法律责任却不可撤销,公司仍然可能受到包括监管谴责、罚款在内的行政责任,以及在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领域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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